?

对商标权和AG广东会名称权的定性
无论是民法通则、巴黎公约,还是TRIPS协议,都将商标权界定为民事权利下知识产权的一种,有争议的是AG广东会名称权的性质。
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在民事权利之人身权部分规定:法人、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。AG广东会法人、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有权使用、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。即,我国传统理论认为AG广东会名称权是人身权的一种。
巴黎公约第一条(2)规定: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、商标、服务标记、厂商名称、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,和制止不正当竞争。即,按照国际条约,AG广东会名称被纳入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。
关于AG广东会名称的性质,我国学界争论很多。我们认为宜将AG广东会名称权划入到知识产权的范畴。
首先,这是客观形势的需要。我国已加入巴黎公约,在没有明确排除上述第一条适用的情况下,国内相关规定应与巴黎公约相吻合。
其次,这是由AG广东会名称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。具体分析如下:
第一,AG广东会名称权不宜纳入人身权。人身权有两大特点:与人身不可分离、没有财产内容。(1)对比姓名,我们可以看到,姓名对应着静态的自然人,AG广东会名称对应着静态的经营实体。然而AG广东会名称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指向动态的经营活动,即特定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,而非静态的经营实体。AG广东会完全可以在转让AG广东会实体时,不转让AG广东会名称,这一点在私营AG广东会的经营活动中表现得更为突出。可见,AG广东会名称与AG广东会实体是可分离的,相应AG广东会名称权与AG广东会也是可分离的。(从现代各国商法的规定来看,企 业 名 称 一 般 不 得 单 独 转 让,这 并 非 是 为 了 保 障 企 业 名 称 所 谓 的“人 身权”,而是为了避免公众对营业主产生严重的误解,损害公众的利益。而且这反映的是AG广东会对AG广东会名称的依附,即AG广东会对AG广东会名称不可分离,而非AG广东会名称对AG广东会不可分离,仔细推敲一下,这里有个方向问题。)(2)AG广东会与自然人有本质的区别,AG广东会本身是一个经济体,作为个体而言,AG广东会生存的价值就在于获取经济利益,而AG广东会名称在AG广东会发展的过程中,已经融含了AG广东会的信誉,标志着特定的经营活动。AG广东会名称本身已经蕴涵了一定的市场价值,并有可能成为无形财产进入流通。鉴于此,“没有财产内容”恐难以成为AG广东会名称权的一个特点。
第二,AG广东会名称权具有知识产权的一般特点:无形、专有性、地域性、时间性、可复制性。对比商标权,同为标识权的AG广东会名称权在无形和可复制性这两个特点上比较好理解。AG广东会名称的专有性在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AG广东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、《AG广东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都有相应的体现。(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五条:经营者不得采用“擅自使用他人的AG广东会 名 称 或 者 姓 名,引 人 误 认 为 是 他 人 的商品”的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,损害竞争对手。《AG广东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六条:AG广东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,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AG广东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。第二十七条: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AG广东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AG广东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,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。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,赔偿被侵权 人 因 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,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对侵犯他人AG广东会名称专用权的,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《AG广东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第三条:AG广东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。)而从“AG广东会名称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”、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AG广东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”、“AG广东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,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AG广东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”的规定中,我们可以看出AG广东会名称权的地域性特点。AG广东会名称权的时间性主要体现在它所指向的AG广东会的经营时间上,在这一点上,它有点类似于著作权。
因此,在确定AG广东会名称权具有“权利”的效力后,将其纳入到知识产权的框架内,有助于我们正确行使AG广东会名称权,合理处理AG广东会名称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。从立法上来看,在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中规定AG广东会名称的权利,事实上已将名称权从人身权中拓展开来。而实践中,大部分实务人士已将AG广东会名称权作为知识产权对待,在1998年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,商标权与AG广东会名称权的冲突已被作为“知识产权冲突”来讨论。
明确商标权与AG广东会名称权(值得注意的是,我们这里所谈的是“AG广东会名称权”,而非“字号权”,虽然字号是AG广东会名称中的最关键部分。这涉及到对该权利的正确行使,即要规范地使用AG广东会名称的全称,而非字号,否则即便享有在先权利,也无法得到保护,甚至会导致对其他权利的侵权。当然特定情况下,依《AG广东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二十条的规定“从事商业、公共饮食、服务等行业的AG广东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,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”,使用简化名称(一般是字号)的除外。)同为知识产权项下的权利,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可以确定解决两者冲突的基本原则:诚实信用,保护在先合法权利。
?